桃園市服務業智慧用電綠色交通運具補助計畫
111年度桃園市服務業智慧用電綠色交通運具補助計畫
尚在修訂中
110年度桃園市服務業智慧用電綠色交通運具補助計畫
辦理目的
為進一步擴大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公告實施之「桃園市低碳綠色城市低碳運具設施補助實施計畫」(以下簡稱低碳運具補助計畫)中鼓勵事業或法人新購電動機車,本府經濟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府經發局)將針對設籍在桃園市的事業或法人,提供相對誘因讓其加快汰換成高效率電動機車,達到節能減碳兼環保之目的,並改善桃園市內空氣品質及提高企業更換電動機車的示範效果。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或補助經費額度用罄為止
補助資格
- 依法於本市辦竣公司或商業登記者(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之營業場所,單次購置3輛以上(含3輛)電動機車。
- 不受理個人申請。
- 申請者需非屬該車款之國內製造商、國外代理商或經銷商或其子公司。
- 補助對象不適用本市各公部門及公立學校。
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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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型及小型輕型電動機車每輛補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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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電動機車每輛補助6,000元。
計畫申請規定及文件下載
桃園市服務業智慧用電綠色交通運具補助計畫 word odt備註: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第1項但書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故若符合相關身分申請人請至本局網站利益衝突迴避專區填寫身分關係揭露相關表單。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收件地址:10668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9弄14號1樓
聯絡窗口: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02-27844188#5289 鄞小姐
電子信箱 yjyin1995@ftis.org.tw
最後更新日期:1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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