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地方型SBIR
桃園具地理及運輸優勢,產業基礎豐厚,為全台第一工業科技大城,帶動多元產業投資具備發展智慧產業之優勢,是推升台灣經濟的重要角色。桃園市政府推動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希望透過輔導及協助本市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研發資源達成研發創新、技術深化轉型升級,以作為企業最穩靠相挺的後盾。
創新研發是推動產業永續發展的重要動能,藉由研發的動能讓桃園市廠商能孕育新事業、新產品、新技術,減輕創業或經營過程的成本及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及企業獲利率。
|受理方式|
受理收件日期:110年4月15日至5月25日下午5時30分截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地方型SBIR計畫辦公室(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11號21樓之2)
|活動訊息|
110年度桃園市地方型SBIR計畫宣暨計畫書撰寫說明會
報名 👉 https://forms.gle/Z6rXMUybvXAjP4249
- 4/21(三) 13:30-17:00桃園市青年事務局3樓研討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3樓)
- 4/22(四) 13:30-17:00線上直播
- 4/27(二) 13:30-17:00大溪區公所1301簡報室 (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4/28(三) 13:30-17:00線上直播
- 4/29(四) 9:30-12:00虎頭山創新園區C棟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號)
- 5/04(二) 13:30-17:00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訓練教室(桃園市大園區民生路101號)
- 5/05(三)13:30-17:00中原大學知行領航館3樓訓練教室(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499號)
- 5/11(二)13:30-17:00線上直播
申請文件
(1)簽約文件:
110年SBIR簽約階段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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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計畫簽約請領第1期補助款函 |
附件1-2 第1期請款領據 |
附件1-3 計畫書封面+書脊 |
附件1-4 成效預估自評追蹤表 |
附件1-5 經費預算分配表【個別申請】 |
附件1-5-1 經費預算分配表【共同申請】 |
附件1-6 契約書封面 |
附件1-7 契約書範本【個別申請】 |
附件1-7-1 契約書範本【共同申請】 |
附件1-8 廠商簽約自我檢核表 |
附件H 共同研發合作協議書範本【共同申請】 |
附件I 共同研發合作成員權利義務釐清【共同申請】 |
(2)期中結案作業相關文件
110年SBIR期中結案作業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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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 工作紀錄簿範本 |
附件2-1 期中報告繳交函 |
附件2-2 期中報告格式 |
附件2-3 廠商期中自我檢核表 |
附件2-4 期中報告審查意見及回覆說明表(計畫辦公室用) |
附件2-5 實地查訪審查意見及回覆說明表(計畫辦公室用) |
附件2-6 結案報告繳交函 |
附件2-7 結案報告格式 |
附件2-8 附錄一 成效預估自評追蹤表 |
附件2-9 附錄二 結案計畫摘要表 |
附件2-10 期末報告暨結案審查 審查意見及回覆說明表(計畫辦公室用) |
附件2-11 專戶利息繳庫暨請領第二期款函 |
附件2-12 請領第二期款領據 |
110年SBIR計畫變更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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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計畫變更申請函 |
附件3-2 變更公司相關資料申請函 |
附件3-3 研發人員及待聘人員替換及人月數變更表 |
附件3-4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項目用量變更表 |
附件3-5 研發設備項目變更表(一)研發設備使用費 |
附件3-6 研發設備項目變更表(二)研發設備維護費 |
附件3-7 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項目變更表 |
附件3-8 計畫主持人變更表 |
附件3-9 預定進度及查核點變更表 |
附件3-10 計畫延長申請表 |
附件3-11 計畫開發期間變更表 |
附件3-12 計畫預算變更表 |
|申請資格|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註:須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 最近三年有違反保護環境、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50%以上(含)者。
• 已連續二年(108年度及 109 年度)獲得本計畫之補助者。
若有上列情事,本府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三、廠商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位於本府管轄區域內。
四、申請機關受理廠商申請地方型SBIR計畫時,僅受理以本公司資格申請(不含分公司),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1案為限。
|計畫屬性|
- 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創新技術研發」係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研究,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或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產品。
- 所提創新技術研發計畫內容分為「電子資通」、「食品及生技製藥」、「金屬機械」、「民生化工」及「創新服務」等五大領域。廠商所提計畫若屬物聯網、物流運輸、環保綠能、智慧電動車、產業智慧化、航空關聯等本府優先重點扶植地方特色型產業,將於總分之百分之三內酌予加分;提案廠商已進駐本府「虎頭山創新園區」者,將於總分之百分之五內酌予加分;提案廠商本次所提案計畫與本市大專院校進行委外研發合作可於百分之三內酌予加分。
- 廠商若屬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中小企業,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9年內任1個月、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108年同期、107年同期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期間之營業額減少達15%,經主管機關、受主管機關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金融機構認定屬實,將加分百分之五。
- 上述加分條件僅能擇一適用。
- 領域別之選擇由廠商自行決定,如遇提案內容和領域別不符合,技術審查後結果未獲補助,其結果由廠商自行承擔。
|計畫期程與補助款|
補助款最高不超過總經費50%,單一提案補助金額上限100萬元;共同提案補助金額上限200萬元。申請計畫期程最長10個月,但不得短於6個月,若結案報告未完成者,經本府同意後最多得延長2個月(以契約生效日起算)。
|聯絡資訊|
- 桃園市地方型SBIR計畫辦公室4951008#143張小姐
電子信箱eva_chang@aheadmaster.com 、 evajoechang@gmail.com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03-3322101#5271 古小姐 電子信箱80014247@mail.tycg.gov.tw
|歷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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