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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產業園區

  • 發布單位:開發管理科
  • 資料提供單位:經濟發展局

平鎮工業區

設立源起配合國家經濟建設、創造優良投資環境,解決北部地區興辦工業人設廠用地的問題與繁榮地方經濟。政府於民國58年2月開發第一期,開發土地面積為73公頃,因工業迅速發展,工業用地不足,政府於民國67年6月再開發第二期,開發土地面積為22公頃,淨水廠為9公頃,共計開發土地總面積為104公頃。
土地配置本工業區呈南北長方形,總面積為103.62公頃。其中設廠用地為88.85公頃,公共設施為14.77公頃。設廠用地佔總面積的百分之85.75。公共設施佔總面積的百分之14.25。
設廠概況本工業區廠商共計126家,行業類別以電子類、發電、輸配電機械類、金屬切削工具類佔多數。
地理位置本工業區位於桃園市西南的平鎮區境內、距中壢區六公里、距台北市約30公里,交通非常便利,距縱貫鐵路、中山高速公路、北二高速公路約8公里,對外交通以中豐路及東西向快速道路為主,廠商運輸產品、原料非常便利。
公共設施本工業區公共設施完善,主要為:
(一) 道路:道路總長5,653公尺。
(二) 雨水排水溝系統:12,109公尺。
(三) 污水下水道系統:5,952公尺。
(四) 自來水給水系統:每日最大供水量30萬公噸,足以供給區內廠商用水需求量。
污水處理廠於民國68年9月正式運轉操作,廠區用地面積2公頃。本污水處理廠係以延長曝氣活性污泥法之二級生物處理及配合化學混凝沉澱與電聚浮除作三級處理。初期設計處理污水量為每日7,200公噸,為符合民國82年國家放流水標準,民國82年2月完成第二期近程改善工程,每日可處理污水量12,500公噸,民國89年6月完成第三期功能改善及擴建工程,每日可處理污水量17,500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