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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桃園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受理地價稅補助第一階段申請至113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招商科
  • 資料提供單位:經濟發展局

     為因應桃園經濟發展,提升企業於本市投資意願,促進桃園市整體企業競爭力,桃市府制定「桃園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獎勵企業設立與擴大投資,針對具投資人或企業總部申請資格者,提供房屋稅、地價稅及勞工職業訓練費用、房地租金、新增僱用本市勞工及融資利息等多項補助,以創造桃園市就業機會及促進產業發展。

       為落實桃園市獎勵補助計畫推行,以吸引企業投資及企業營運總部進駐桃園,自105年計畫公布開始,申請案件數從106年2案增加至112年18案,累計至今已審議通過近84案,其中企業營運總部申請案佔比約六成,已核准文創產業、生技醫療、物流產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之獎補助申請案。

       今(113)年受理地價稅補助方案,申請期限至113年4月30日止,鼓勵符合申請資格的企業踴躍提出申請。有關投資獎勵申請條件、申請書表及相關規定,請參閱經濟發展局投資招商網站點選「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專區查詢、下載 (網站https://invest.tycg.gov.tw/),若有任何相關獎補助的問題,亦可電洽經濟發展局「投資服務中心」 03-332-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