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係為承襲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以下簡稱桃科一期)具備永續發展潛力與全球接軌之工業園區而來,延續了桃科一期之國際接軌區位優勢、海陸空港交通優勢、完善規劃全功能優勢、濱海公園化環境優勢、永續發展全方位優勢等五大優勢,並將發展重點聚焦在產業群聚的形成。
計畫位置
東: 以桃科十二路道路西側為界。
西: 以桃 39 鄉道道路東側為界。
南: 以(不包含)觀音區埔頂段 1至4、8、9、12、13、64、65、 107、109、110地號等13筆土地為界。
北: 以玉琳路為界。
計畫面積
人口密度
建築物建蔽率及容積率
允許開發項目類別
高科技產業、物流產業、轉型升級之傳統製造業、新興產業、智慧自動化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行業
開發期程
已完成用地取得,開始進行主體工程,預計113年12月底施作完成公共設施。
規劃可建築土地
生產事業用地、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約34.60公頃(占全區比例64.06%)
規劃公共設施用地
污水處理廠用地、停車場用地、滯洪池用地、綠地、綠帶、道路用地、公園,約19.41公頃(占全區比例35.94%)
本產業園區之主要設施包括廠房、道路、停車場、綠地,環保設施則有滯洪池及污水處理廠;預計未來引進產業為:高科技產業、物流產業、轉型升級之傳統製造業等,開發完成後,預期將帶來就業機會,改善失業問題,增加稅收效益,支援桃園市產業動能,進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